第六十七章无踪的秘密二十-《哈利波特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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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摇头“不知道,试过才晓得。”
他并不关心这个温室能不能复原,他到了1号温室,似乎今天也是要在这里呆到9点以后再去城堡巡逻。
其实今天该她巡逻的,但作为“交换”,她要代替他“做笔记”。
这一次打败黑魔王的不是邓布利多,而是莉莉,于是魔法部敢于干预霍格沃茨的内部问题。
确实如格拉普兰所说,是因为有人告密才让魔法部确信学校里有危险的生物危害学生们的安全。
以“小丑”的故事为例,他开枪的现场在地铁里,这种公共场合有很多人的dna,并且没有摄像头,而与科学有关的证据,最关键的是“精准”,也正是因为科学证据“精准”,才“可靠”。
当这种可靠的证据无法确定时,就要用不那么可靠的人证的证词了,本来压力就会让人的记忆发生扭曲,更何况当时地铁里又暗,证人记忆力和视觉的缺失让其证言的可信度遭到质疑。通常的办法是多找几个证人,从多个角度诸人对一起事件的交叉记忆,找到突破点破案。
不过小丑使用的“凶器”是一把警用手枪,哥谭的警察们完全可以“撒个小谎”,说没有找到其他的目击者,只能依靠一个精神不稳定的目击者所描述的“凶手是个小丑”的证词,去逮捕犯人。
参与游行的工人们戴上了小丑面具,讽刺挑衅警察们,真正的小丑混在他们之间。
对质是检验证言可信度的可靠手段,但魔法部的官员拒绝透露是谁告的密。波莫纳要做的事,是从卷宗中找到魔法部通过告密破案的次数和自己调查破案的次数,就像伊格尔卡卡洛夫做的。
波莫纳也不清楚西弗勒斯是打算洗清自己的嫌疑还是真的想将魔法部的“触手”赶走,反正她把这些卷宗放在了温室的办公室里,城堡里的办公室经常有学生出入,被他们看到这些资料就不好了。
儿童的证言许多法官并不采纳,因为孩子们经常看到成人没有看到的人、事、物,就像他们的幻想,他们试图说服大人采纳他们捏造出来的故事。
可是人类历史上也存在滥用司法资源的情况,这是基于“赢者通吃”的制度,也就是说如果对诉讼发起者有益,那么即使是无益诉讼又或者会危害整个社会承担不必要的开支,也会告的。
倘若发起诉讼人诬告、诽谤难道不遭到惩罚吗?
原告赢了还考虑什么犯罪成本,即被查明是诽谤罪所要遭受的惩罚。
如果法院在两头调解,即无法证明学校里有危险动物,也没法证明原告在诬告,只是两头周旋,这就叫无益诉讼。换个容易理解的解释,就是没事瞎折腾,法官也可以无视告密者的话,去处理别的更紧要的案子。但他们去折腾这个案子,就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处理别的案子了。
最后的结局一般都是和解,也就是说说服校方和“某人”达成协议,避免损害双方的利益。
普通人嘛,当然是顺顺利利毕业就好了,“某人”却不会那么善罢甘休。
“这是造了什么孽呢。”波莫纳翻阅着卷宗,忍不住唉声叹气。
“唱首歌怎么样?”西弗勒斯头也不抬得说。
波莫纳说不准他是在开玩笑,还是认真得再说。
上一次那个冲着他唱歌的女生,她明明被关禁闭了还那么高兴,一边干活一边唱古怪女巫的歌,然后她被斯内普单拎出来,让她“认认真真”得唱。
普通人看到他那张严肃的脸都不敢造次,结果她居然唱了。
为了保全生命,波莫纳决定还是别唱为好,虽然她的脚在桌子底下挪来挪去,就像是跳舞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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