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到后来,只要是18岁以上、45岁以下的男子,逢人便拉,不管你是做生意的,还是学生、农民、挑担担的,财货衣物一概全部没收,人则充作壮丁。 如果有人敢于反抗,便有在夜间被杀害灭口的可能。 1947年5月28日,刘大路乡里保长带了五个兵来村里抓壮丁。 按照当时的政策,族里五男抓2个,三男抓1个,长子不抽,有钱的人家就拿五十担谷交给保长和当兵的,抵任务。 村里当然很多人家交不起,有的父母就要装病,有的就自己剁掉手指自残,有的装癫,但还是被国民党的兵抓去抵数。 刘大路家有一个壮丁指标,按说可以是叔叔,但由于父亲老实巴交,族里开会决定由他顶任务。 当时刘大路年纪还不到20岁,而且也结婚生娃了。他母亲死得早,父亲多病,大弟弟15岁,妹妹7岁,最小的弟弟还不满1岁,全靠他和他媳妇带养。 他刚娶媳妇的时候,他媳妇还抱着他弟弟到处讨奶吃,一大家都需要我支撑。 但是当初他叔叔非要指定我当壮丁,那天听到抓他的消息后,连忙赶往家里,带着他媳妇和孩子就躲到了他们那里的一座大山。 他还记得那里有一个洞,可以住人。他媳妇很能干,将红薯、米和野菜洗了炖成一锅,他们就这样吃了三天,躲在洞里不敢出来。 可最终还是没能躲过,当第四天天麻麻亮,他就远远发现垭上跑来了一队人马,领头的是他两个叔叔。 刘大路知道自己逃不脱了,转身到洞里跟他媳妇做最后交待:如果这地方你能住就住,不能住就回你老家,族上力量也大。 但无论如何,要帮助父亲养大他的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还有他们的孩子女儿,等仗打完了只要他还活着有一口气,他就是爬也要爬回来,他俩埋在一起! (本章完) 第(3/3)页